第102章 到达僰道县(2/4)

有的是夸大交战的斩获,以恐吓敌人,让他们胆寒,不敢再抵抗。

虽然秦国在商鞅变法后实行奖励军功政策,按照斩获敌人首级数量计算军功大小,论功行赏。

这种按首级计功的制度为后世所沿用,但是要如实统计杀敌数量,在实践中却有相当的难度,渐渐地便形成一些通行的、不那么较真的做法。

在东汉末年时期已经形成了“破贼文书,以一为十”的惯例,或者说是一种潜规则。

这一点在《三国志·魏志·国渊传》有明确记载:“破贼文书,旧以一为十,及渊上首级,如其实数。太祖问其故,渊曰:‘夫征讨外寇,多其斩获之数者,欲以大武功,且示民听也。河间在封域之内,银等叛逆,虽克捷有功,渊窃耻之。’”

国渊耻于在河间之地的内战,没有按照惯例将杀敌数量夸大至十倍上报,因而被曹操视为奇事,从这里可见汉末虚报军功的现象的普遍,而且看上去当政者对此也给予了相当程度的容忍。

娄发和沈弥递来的文书上说是杀了六千叟夷,但除个十,那就是六百多人了,这就是一个比较正常的数据了。

“另外,娄校尉文书上请示,对在安上县俘虏的旄牛夷如何处置,是先监管起来吗?”跟随刘璋征讨南中的张裔,担着接收传递文书的职责,他向刘璋禀告着文书上的其他内容。

“留着干嘛,浪费米饭。”

正在埋头看着南中地图的刘璋,头都没有抬一下,随口平淡的说出了一句话,给被俘虏的旄牛夷下达了绝望的审判。

张裔皱了皱眉头,犹豫了片刻,劝诫道:“明公,古语云:‘杀降不可,杀俘尤不可。’再者‘杀降不武’,明公此行是为了安定南中,或可安抚降服的叟夷之心,使其日后不致生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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