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一章 福建布政司舌战西乡从道(2/3)

西乡从道曰:来时匆忙,一时遗忘。

潘霨道;此非理也!尔兵现至何处,牡丹社是否已成焦土?

西乡从道曰:本督已率兵击毙牡丹社首领阿禄古父子,牡丹社番民全皆遁逃,我兵已进山驻扎;牡丹社生番若悔过请罪,本督必见机行事。

潘霨道:本司即令牡丹社番民前来谢罪,如何?

西乡从道曰:此方甚好,三年前若能如此办理,焉有今日之变故。

潘霨道:本司行前,已传各社番头出具切结,以后永远保护,不敢再有欺凌杀害抢夺情事,此事已照柳原公使函内所云办妥,现在就将番头各结由本司寄与柳原公使查核。柳原公使来函核准,尔等务必退兵。

西乡从道怒曰:退兵与否,柳原前光无权定夺!吾兵进退,尔国不必与闻!

潘霨亦怒,声色俱厉道:此系我国应办之事,乃云我国不必管,大不近理。舍我国有凭之志书,谓不足信,而硬派生番各社非我所管,譬如长崎系倭国所管,我硬派非贵国辖境,有是理乎?尔若执意,我即打道而回!

西乡从道曰:方才闷热心烦,方有此说。柳原公使函内三条办定,即可永远和好。

潘霨道:第三条所议立约,如能办到,以后永远保护,不敢再有欺凌杀害抢夺情事,即中外各国,均沾利益。尔等自办,亦不过如此。请各国公评,亦必均以为是矣。即柳原函内之意,故不必再商。现在办定,即可告知柳原,并通知各国也。

西乡从道曰:此事亦理所应办,亦望此三事早为办定,即可完结。牡丹社如何谢罪?还请贵司及早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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