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 官僚系统(上)(2/2)

六曹衙署挤在浚仪县城之内,借了房子办公。

回到左民曹所在的一间富商宅院后,佐官、吏员们进进出出,将一份又一份公函发送过来,交由他处理。

左民曹是一个大杂烩部门,曹魏时就有,最初掌修缮、盐池、园囿等工作,与少府、将作之类的有对接关系,也有业务重叠,类似于后世的“工部尚书”。

后来开始兼掌户籍,乃“工部尚书”、“户部尚书”的集合体。

再后来就主掌户籍,剥离了土木工程业务,转变成了“户部尚书”。

梁国的左民曹,没那么复杂,主要就两项业务:户籍、发役。

左民尚书之下有左民令史——唐修《晋书》称其为“左人令史”,盖避讳故也——员额无定,如今有四员,其中一员是梁公门生,一员乃陈留豪族,另外两员由枣嵩自燕国带来。

这两個他自己带来的亲信,枣嵩还得出钱养着。

梁国草创,诸事繁杂,禄田刚刚开辟,收成有限,俸禄有一搭没一搭的,当官的很多是自己贴钱上班——其实,即便俸禄足额发放,官员领到的钱也不一定够用,因为他不止要养自己一家,还要资助很多实际跑腿办事的吏员。

但即便如此,很多人还是愿意当官,哪怕贴钱也无所谓。

枣嵩拿起案几上的几份公函,仔细审阅。

这是刚刚清理出来的雍丘县户册。

雍丘豪强很多,户口清理不易,甚至闹出过乱子。不过那些豪强也是废物,居然被多为新兵的银枪中营给击溃了。

枣嵩一页页翻着。

户册分两大类:谱牒、籍簿。

谱牒是选官依据。

九品官人法大行其道,先定人品,再定官品,这个谱牒就是定人品的重要依据。

郡中正大搜群族,定下门第,记录在案,送交左民曹。

谱牒一式三份,正本上交汴梁秘阁保存,一份副本留于左民曹,另一份副本送给吏部曹,授官审核时需要用到。

枣嵩仔细看完之后,觉得没有问题,便喊来主谱令史,道:“你带人誊抄两份。”

“是。”主谱令史躬身应道。

“写完后仔细检查,不得有错漏。”枣嵩又叮嘱道。

“是。”

挥了挥手,让令史退下后,枣嵩又拿起籍簿看了起来。

谱牒、籍簿都是用黄纸写的,故也被称为“黄册”——即便后来开始用白纸书写,这个习惯称呼还是延续了下去。

枣嵩的手指在籍簿上一行行划来划去。

第一行:“陈留郡雍丘县两河乡吉桥里户人张不得、妻李氏。”

第二行:“不得大女招弟,年七岁。”

第三行:“不得子根儿,年四岁。”

第四行:“……”

枣嵩连翻了数十页,不是为了看记录得对不对——他又没实地调查,哪知道对不对?

他只是检查记录格式规范不规范罢了。

自魏以来,籍簿上哪一行、哪一栏写什么,都有定规,哪怕是瞎写的,你也得按规定写。

梁国十郡之中,枣嵩估摸着只有陈、新蔡、南顿、濮阳四郡的籍簿最真,梁、汝南、陈留三郡的就没那么真了,虽然梁公极其重视这件事。

至于大河以北的汲、魏、顿丘三郡,因为人手不足,清查不够,目前沿用的还是石勒时代的籍簿——整体比较假,大概只有分田宅的兵士记录相对准确了。

“梁公太较真了,人手又不够,唉!”枣嵩将籍簿扔在一边,叹道。

大晋朝的时候,籍簿早就是一个笑话了,可能就谱牒比较靠谱。

梁公清查户口,很显然不打算任由士族豪强间接征税,而是直接征收,野心太大了。

枣嵩甚至怀疑,将来还会不会记录谱牒。

没有谱牒,九品官人法的选官制度就执行不下去,毕竟没依据了啊。

应该不至于吧?

枣嵩可是听说,胡人都会给士族定品,他们都没放弃,梁公会放弃么?

仔细想来,他应该是想开辟更多的选官渠道,抵消九品官人法的部分影响力。

管他呢!

枣嵩揉了揉眼睛。在梁国十郡的范围内,士人没那么大的本事,压根反对不了梁公的律令。

也就他现在需要大量士族豪强子弟为他当官作吏,才着意拉拢罢了——譬如这清查户口,就需要海量的官佐以及临时动员起来的吏员去做,首要前提就是会读写,会公文格式。

休息完后,枣嵩又拿起尉氏县的谱牒、籍簿看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