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六章 苏鹤元的后怕(1/5)

何含光的案子,因为女方说自己当时口无遮拦惹怒了。他盛怒之下将自己拖到阳台逼她认错道歉,她不愿意,两个人在扭打中她不小心掉了下去。

女方神志清明地表明那是意外,何含光不是真要杀她。最重要的证人这样的说辞,警察又没查到确切的证据,无法定为谋杀。

证据不足,何含光最后被定了个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而何柱良的案子,还在公诉阶段。

宗敬华在警局有人,他与陆家馨说道:“那个女的拿到一千万的补偿,案子一结束就出国了。”

理智地说这个女的做了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就是便宜了何含光。还以为就算故意伤害罪也要五六年,没想到只三年。

宗敬华看她脸上的遗憾,说道:“老板,若你觉得不解气,我可以找人教训他,让他在监狱不得安生。”

陆家馨摆摆手表示不用。她又不是钱多得没处花,做什么不好将钱用在这种人身上。

过了两日,聂湛与陆家馨说道:“何柱良将手里的股份委托给何明珠管理了。”

“只是代为管理,不是转让到何明珠名下?”

“转让了百分之十的股份,另外的百分之二十六是委托她管理。就何柱良那样的人,是不会将名下股份转给何明珠或者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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