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七章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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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等不到三日后,才过了两日弥奴族的贵族便亲自送来了一颗人头

——弥奴族卑狗的人头。

赵周等人得知此事整个人都震惊了。

也是这几日,他们也稍微了解了一下在刘据的授意下搞出来的所谓“宿命”制度。

甚至倪宽还特意膜拜了一下由公孙卿和那些方士巫师共同编撰出来的所谓“神道”典籍,最后只得出来一个这样的结论:

什么乱七八糟,这玩意儿能行得通?

至少将这套“宿命”制度放在如今的大汉,肯定是行不通的。

在大汉你想造反,你必须得喊出那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否则根本骗不来人给你卖命。

就连这一朝在后来得到“汉之得人,于兹为盛”的美誉,也是因为当今天子不拘一格、唯才是举,倪宽自己就是受益者,否则以他的出身,永远都不可能入朝为官,更别说出任如今的左内史。

这些野人的要求居然这么低的么?

也是刘据没有听到他们内心的疑问,否则他肯定得回怼一句:

“你们产生如此质疑,是出于你们内心的傲慢,高维度文明对低维度文明的傲慢,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据刘据所知,某神秘东方大国的这个制度,便是产生于晚期吠陀时期。

那个时期,与现在正处于弥生时代早期的倭国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氏族部落奴隶制的社会制度转变初期,对于这种制度而言,便如同养分充足的温床。

怪只怪历史上的倭国运气太好,在这个阶段能且只能接触到华夏文明,才在华夏文明的引领下,避免了走上奇奇怪怪道路的宿命。

文明,素来只会向上靠拢,不会向下兼容。

长久领先世界的华夏文明,便绝不会受到任何外来制度的影响,哪怕外族进入中原,也只会被同化稀释。

而这一次……

刘据看过这个人头之后,对一旁的公孙卿道:

“命十名方士巫师携带《神道》经书入驻弥奴族,让他们配合设立神祠,可以正式开始向这些野人传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