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 民事纠纷(2/5)

参加人:陈新民,民兵连长、村民调委员会主任

记录:陈新民

当事人:幺兰,女,爬桥村第14组村民,身份证号:(没带),电话号码:(不记得)

事情的经过:

幺兰说:我的男人被陈五毛打得要死,现在医院里住着。要求村里解决。

叶青枝:陈五毛为么事打你的男人呢?

幺兰:都晓得的个事嘛,有一个么说头,说得丑。

叶青枝:这是取材料,说大点,就是办案。你得实事求是把事情的前前后后的情况说清楚,有一说一,有二说二。

幺兰:前天晚上,在五毛的屋里被五毛打的。

叶青枝:为什么到五毛的屋里去呢?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