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零九章:四份火种奇物,【火属性法则之晶】(4/5)

对于前面那几件物品,宋池还只是有些许

心动,可在看到这块火属性法则之晶后,他心头瞬间火热。

这东西现在对于他来说并没有多大用处,他也不知晓自己日后将会走何种法则之道,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就不想将这东西弄到手了。

法则之晶这种奇物本就少见,对于那种属性相符的生物来说,其吸引力更是远超同阶奇物,此刻入手的话,日后自己即便不走这一条法则之路,也完全不用担心会砸在手里,只要放出去,轻松便能出手。

甚至,真若碰到那种急求之人,其还能卖出极高的价格。

想到这,宋池已经是做出了决定。

商铺正中的光屏上字体变幻,最后化为了数行全新的文字。

【就这枚火属性法则之晶了,给汝两个选择:】

【第一:用其直接兑换红原天火。】

【第二:用其换取「墟市门客令」后续12次使用机会,至于红原天火,汝可在之后凑齐其它紫色火种后,再行过来兑换!】

看完这三行文字,火元素生命沉吟起来。

见状,宋池其实也有些小紧张,期待对方后续的选择。

依照利益最大化这点,他自然是希望对方选择第二条的,这样一来,【火属性法则之晶】就完全相当于额外收益。

因为对方若是选择第一条的话,为了尽快将自身薪火之种的品质提升上来,他就只能将这枚【火属性法则之晶】兑换给家族那边,用以换取黄金功勋点来兑换橙色升阶火源。

而第二条吗,或许会要等上一两个月,但后续他却可以直接拿着几份紫色升阶火源去代替【火属性法则之晶】,从而将这枚极为珍贵的法则之晶留在自己手里。

(PS:强调一下,猪脚手上没有土属性法则之晶,之前那枚残损的土属性法则之晶是异族生物拿出来的,并没有落入猪脚手里,怎么都说猪脚手上有啊?)

漫长的等待下,最后的结果还是倒向了他所期待的那个方向。

这尊火元素生命选择了第二条,用手中这枚【火属性法则之晶】换取了那枚早已经浮现在它身前的【墟市门客令】。

对于这个结果,宋池很是满意。

同时他也对对方的这个选择有些小猜测。

这尊火元素生命会这般随意的就将一枚极为珍贵的【火属性法则之晶】拿出来交易,原因大致有三个。

要么是对方觉得自身才二阶,距离后续用到这法则之晶还有很遥远的一段距离,不如先让自己绑定上这座未来潜力注定极其惊人的诸天墟市。

要么就是对于它们这种火元素生命而言,根本无需【火属性法则之晶】的那些许对于火之法则的领悟加持。

第三种可能吗,便是其手中还有着另外的【火属性法则之晶】。

对于这个猜测,宋池没有考量太久,不管究竟是何原因,日后自会见分晓,现在凭空去臆想也没用。

随着他意念一动,悬浮于其身前的那枚青铜色【墟市门客令】轻轻一颤,等令牌落入火元素生命的手中,令牌的使用次数已经变为了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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