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9章 刘据的忧虑(4/5)

西汉中央对天下各地的税收,常制为十五税一,顾名思义,就是按照其收成的总额取十五分之一,

一地的粮食收成,若为一千石,朝廷就要取约六十七石。

但,朝中官员,基本无人说过一件事,

这十五税一,是按照农民在当地交完之后开始算?

还是说,以运解到长安开始算?

注意,

二者可是天差地别!

若是从当地交完就开始算,那农民只要交完大约百分之七的粮食,其余事就和他没关系了,至于这些粮食,运到长安后能剩多少,那就是官员的事。

可若是从运到长安开始算,就是说,粮食运解到长安时,入国库的必须是百分之七的足额,那地方老百姓只交百分之七的税,是完全不够的,

路上的损耗也要补出来!

并且,距离长安越远的郡县,损耗会越多!

那么,到底是哪种税法?是从当地算,还是到长安再算?

实际上是两种都有,取决于朝廷缺不缺钱,

制定法度的都是聪明人,怎么可能不知道存在这种疏漏,人家是故意留着的,就是为了不把话说死,以留出操作空间,

此为制度最让人爱的处,同样,也是最让人恨处,

五口之家,种百亩土地收成大约在一百五十石,十五税一的情况下,将各种税收加在一起,一年要上交百分之三十七左右的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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