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章 弃杀(2/3)
这里面显然是有阻力的。人道的发展,自至圣娲皇立下这一条之后,便是顺其自然的,人的主动性与道的自然性结合,框架搭建起来,任其发展。如果娲皇至圣一步到位,下令所有的生灵都属人道,那就失去了道的演化的自然性与两面性。
所以人道该怎么搞,以后会怎样,娲皇只要给个起头就好了。具体怎么发展,是‘人’自己的事。
全都靠娲皇,要你‘人’有什么用。
养一帮子废物点心么?
这里面就要自己去争,让人发扬人自己的主动性,去推动人道的演化。无论演化成什么样,那都该由人自己去承担。
立意立下了,怎么作是你自己的事。
立意,就是‘生’者为人。一切的生归于人道的终极状态。
终于是否会有那样伟大魄力的人王作到这一切,只拭目以待。
太夏天朝无疑没能站的住这个伟大立意。一定是想过的,但显然很难做到。妖魔鬼怪本身很强大,更有高级存在,譬如大罗道祖级的,是令人忌惮的。
这延伸而来的,第一个,就是太夏天朝无法控制一切——只能控制可统治的一切——这建立在直接运用人道力量的基础上的。
在太夏的人道框架之内,太夏天朝是言出法随。而不在人道框架内的存在,太夏天朝便做不到。
比如城镇和野外,就有着显著的区分;比如太夏子民与山野精怪,就有着显著的区分;比如人道体制内的官吏,与体制之外的方外之人,同样区别显著。
城镇区域的人道力量蓬勃伟大,而野外便显得鞭长莫及。尤其是没有实际统治力量的荒山野岭,人道的力量便很难触及——尤其是地图上国界线外的地方,太夏人道便无能为力。
太夏子民必须要遵循太夏的律法和规矩,因为这是根植于太夏人道的言出法随的法则律令。但若是不承认自己是太夏子民的,譬如山野精怪,或者有反叛之心的人,这种言出法随的律令便无效,只能调动军队、捕快去镇压、捕杀——当然,在太夏人道领域之内,这些律令无效者,会受到压制,这是必然的。
所以太夏新律之下,大多数的太夏子民只能麻木遵循。而已经不认可太夏新律的张角,其本身作为太夏体制内的存在,竟然需要公人抓捕之后,用火刑来杀他,而不是被寄托在太夏人道之上的律令直接剥夺一切——因为他打心眼里已经不认可这个人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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