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节:大胃口的精灵、与魔女传说(1/5)
正如其他很多词汇一样,如今流传在人类世界语言当中的“精灵”这个词汇,也是由拉曼语创造出来的。
尽管它的发音源自于巫师语中对于精灵称呼的拉曼化,而意味早在帝国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但在长久的历史当中根据时期不同,拉曼人逐渐赋予了它许许多多与最初不同的涵义。正如博大精深的这个东方帝国其文化本身一样,这个词如今也成为了一个多义词。
拉曼语之中的“尼”这个尾缀有“类似、相似”和“属于此物”的涵义存在,而在将它和精灵结合变成“艾尔芬尼”以后,这个词汇就变得适合形容一切柔和而美好的事物。
阳光灿烂的帕尔尼拉主城有三种日子,毒辣热烈阳光万里无云的大晴天和不那么灿烂的阴天分别占据了相当的比例。而夹杂在它们之间,不那么毒辣但却依然阳光明媚的柔和日子,帕尔尼拉的市民们以拉曼语表达时便会称它是:“乌恩-艾尔芬妮-基罗涅”。
这种醇厚的文化唯有在这里土生土长的人才能体会个中意义,而它在拉曼语当中到处都是也进一步地使得这门语言成为了——这里也让我们再度引用一个拉曼式的双关语——“学会容易,学会难”的一种对异邦人并不是那么友好的语言。
尽管表面上谦逊而又热情,但这种骨子里头的千年东方帝国骄傲是他们不论如何都甩不掉的。一个东海岸本地人可以很清楚地从口音以及用词上头判断出来你是哪里人,不论你伪装得有多好,这些需要有共同文化才能理解的俚语并不是只要会读就能够理解的——但让我们话归原处。
“精灵”这个词显然在拉曼语当中有着极其美好的意味。而随着拉曼文化对世界上相当多地方进行的输出,许多从未接触过精灵的人们也都对于这些单从外观上看要比人类优秀非常多的种族抱有一种莫名的好感。
不过若前去追究人性本源,谁又不是这样呢?
五大种族当中和人类接触最多的是矮人,但在人类社会当中风评最好瞩目程度最高的却是精灵——这归根结底,还是和外貌相关。
毛绒绒的兽人只局限在大陆西部的库尔西木地区,虽说他们的女性也娇俏可爱但这可是能够盯着一张可爱脸庞用爪子撕碎猎物茹毛饮血的存在,只有极少数的人能够接受得来。
而余下的侏儒和矮人,又矮又壮的后者不提前者的外观就与人类12岁以下的儿童差不多,除了少部分口味独特的人以外也显然是狩猎范围之外。
以排除法计算,精灵的身形是与人类最为接近的,而与此同时他们还有着整个种族都优越于人类的外表。
常年穿行于森林之中的自然之子,为盖亚所热爱的光,肥胖和被太阳晒黑之类的事情与精灵是无缘的。而在外表的衬托之下他们的任何一举一动——至少在人类心目中——都变得是如此地优雅、迷人。
发个呆就是若有所思地凝视远方,有气质有内涵。
心情不好垂下头就是忧郁得惹人怜爱,有故事有内涵。
就连发脾气——尽管精灵很少这么做——也都是娇嗔可爱。
只要长得好看,一切都似乎是可以被原谅的。他们都不需要自己前去解释,人类就给出了无数相关的传说和书籍,仿佛他们比起精灵本身更加了解他们的想法一样。
那么。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