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六章 最后一项事实的质证(2/4)

“即使从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来看,在桉证据也无法证明我当事人森本着手实施了犯罪行为。”北原从容不迫地说道,“贪污罪所成立的前提,必须是行为人所侵吞的款项是公共财物。然而,检察厅所指控的森本侵吞公款行为,却是从熊田会社处取得分红。”

“熊田会社是一家私立会社。姑且不论,森本是否真的有从该家会社取得所谓‘分红’。,即使真的取得了分红,森本的行为也不是贪污。所谓分红,是将会社的收益按照股份比例支付给股东的一种红利。”

“支付的对象是公司的净收益。也就说,森本所取得的是熊田会社的利润,而并非京都市政厅的补贴。市政厅的补贴在进入熊田会社之后,已经从公共财物,转化成为会社的资产。因此,森本依据分红所取得的收益,不能够再被认为是补贴。检察厅所谓的指控,不存在事实依据!”

“开什么玩笑!”千贺子一双美人目不由得怒睁起来,“如果只是用这样一层壳,就能把公共财物给洗白成所谓会社的资产。那天底下所有的贪污犯,都可以成立一家公司。把公款打到公司去,再分红给自己。辩护人的这种逻辑倘若能够成立,那这个世界上就再没有贪污犯了!”

北原闻言,立刻强硬驳斥道,“公诉人在故意混淆不同的事实。贪污犯成立一家公司分红给自己是一回事。一家公司的股东取得的分红款项中,可能包含行政机构打进来的补贴款,又是另外一回事。”

“就在去年,京都府的检察长因为滥用职权,造成丑闻而被开除公职。难道因为京都府的检察长滥用职权,我就可以说你——千贺子检察官也一并构成了滥用职权的共同犯罪吗?!这显然不能等同。”

“而且,开玩笑的是你们!”北原骤然之间提高了声音。像是一只狮子位于清晨山谷的河畔,勐地咆孝起来,震动山林。

“我的当事人森本,并非熊田会社工商登记资料的股东。你们究竟是凭何依据,来断言森本所取得的就是熊田会社的分红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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