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五章 辩护意见(4/5)

“我不妨将检察官岩永的话翻译一下。只要是他看得顺眼的,那么你就是属于这千千万万的国民。只要他看不顺眼,你就是这千千万万国民的敌人!”

《独步成仙》

这位律师的话音回响在法庭之上。

听到这位律师竟这样说话,坐在公诉人席位上的那位资深检察官,已经忍不住双目睁大,脖颈处青筋暴起,整个人的身子因为愤怒而微微在颤动。

北原徐徐转身,看向审判席道:“裁判长。正如我方才所说。权力由凡人来行使,就一定会犯错。但是,犯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犯了错误,却不去改正。”

“流水线式的作业一向是东洋刑事司法界的顽疾。一桩桉件从警察来到了检察厅。检察官不好讲他们是错的,于是就批捕了。桉件又接着来到了裁判所,法官不好讲检察官和警察都错了,于是就照着起诉书判了。整个刑事司法的流程,从检察厅到裁判所,都犹如麻木的流水线工人一样,给履带上的产品盖上公权的印章。”

“的确,承认犯了错,在某种意义上,会折损司法机关的权威。原来,警察也会抓错人;原来,检察官也会看走眼;原来,连法官都会出错。但是,为什么我们的法律要让检察厅来监督警察,为什么我们的法律,要让检察厅的指控必须经过法院的审理。为什么我们的法律,不仅要让法院审一次,而且还要有二审,乃至于三审?!”

“理由很简单,就是为了改正我们之前犯下的错误。”

这位年轻的男律师抬起头来说道:“本桉无论是从证据上看,还是从法律适用上看,森本的行为均不构成贪污罪。但其却被逼作出违心供述,乃至于签下所谓的《认罪认罚具结书》,作为一个无辜之人却在拘置所中遭到关押将近两年的时间。不错,在座的诸位法官完全可以继续按照检察厅的指控作出判决,又或者采用投机取巧的方式,判决被告人同被关押在拘置所时间一样的刑期。由于拘置所的关押时期能够折抵刑期,这样就又能做到被告人当场释放,但又不至于折损检察厅的颜面。只是被告人却将永久背上犯罪者的记录。”

“我希望本桉的诸位法官,不要采用这样投机取巧的方式,而是堂堂正正直面本桉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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