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湖边儿的深夜大排档(4/5)

赛西施还说老头和她唱的这一段叫“血笋记”,剧情大概讲的是一个叫李小天的落魄读书人晚上去人家地里偷笋充饥,结果恰巧在竹林里看见了村里的人妇张氏和野男人苟合,然后野男人就联合张氏用石头把这个李小天砸死了。

过了一个月,主人家来地里收笋,意外挖到一颗通体血红色的“血笋”,连村里最有见识的老人都没见过这种血笋,随后此事传到了大贪官赵县令耳朵里,赵县令以为血笋是某种天材地宝,便强行抢了过来占为己有。

真相原来是血笋是李小天冤魂所化,因为不甘心,他附身在了赵县令身上,从此赵县令性格大变,他不但惩治了杀自己的凶手,更是不惧强权,将一县民生治理的井井有条遭到了百姓爱戴,阎王爷听说此事后决定网开一面,允许他借体还魂,用赵县令的身子在活二十年,好为自己的老母亲养老送终。

在过去这种带有迷信思想的戏一直受限制,到现在很多类似老戏都完全失传了,所以赛西施这种年轻人会这种失传老戏,这才引起了瘦老头注意。像赛西施这种能说会唱的美女在过去绝对是花魁。

“大爷,过来坐下一块儿喝一杯。”

“不了,那怎么好意思。”

“反正这点儿又没啥生意,快来吧。”

“那......咱就整两口?”

喝的便宜劣质白酒,但配上那道叫浪里白条的地道硬菜,一口酒两口菜,很过瘾。

“大爷,你是哪个村的。”

“我啊,我以前是赋德村的。”

注意,其实他一开始说的是“赋德”,但我误以为成了富德。

我点头:“富德村好,现在富德那个港湾小镇经济发展的挺好。”

老人马上摇头:“小伙子,你说的富德村是60年迁移后的村子,我说的是以前那个老赋德村,赋予的赋,德行的德,早沉江里了。”

我恍然大悟:“哦,这样,是我孤陋寡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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