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我怎么可能占你便宜?(第五更)(2/2)

赵姗有点遗憾道:“他们可能不愿意把主导权交给我们。”

沈长林叹了口气:“正常,不是所有人都愿意买我们的账嘛!”

“…不是,我的意思是他们想请你担任监制,而且也愿意给我们20%的投资额!”

“你不是说不愿意把主导权交给我们吗?”

“对呀,但20%又不是主导权!”

沈长林有点没闹明白…

既然不愿意他加盟,那就直说呗,为什么还要他做监制?

“他们到底什么态度?”

赵姗笑了笑:“就是想借我们的名头,但又不愿意多分我们账!”

“想的真美!”

呃,业内流传,沈长林监制等于3亿票房,所以,他们很想拉沈长林上船,但是,票房如果大卖了,又不想多分帐…

所以,只愿意给出20个份额的投资额。

听到这,沈长林已经准备放弃了,不过,他还是想听听赵姗的想法,所以,问道:“你有什么意见?”

“我们如果介入,你出任监制的前提是至少50个点的投资额,我们必须是主控投资方…这是底线。”

赵姗回答的很坚定。

这个跟沈长林想法一致…

他的名字已经是招牌了,那就不能滥用。

不过,施施那边怎么办?

接着问:“那施施如果想投资呢?”

“…应该允许投资吧,施施跟芒果系关系不差,最近金鹰女神投票,她是领先的…”

电广传媒其实就是芒果广电…

沈长林大概明白,正准备挂电话,赵姗又道:“…长林,既然公司名义投资不行,我可不可以以经纪公司的名字投资?顺便让肉吧去试试女儿角色?”

“…啊?”

这这…会不会有点不要脸?

你看,你不让施施出演,解释了一堆,什么年龄不合适…

然后,扭脸安排自己人去试镜?

……

又是花开两朵,各表一支。

阿谋这边确实跟光线达成合作协议,不是直接加盟,而是跟长林影视差不多,优先投资权——获得阿谋五部电影不低于20%的投资权和独家发行权…

之所以答应加盟,估计是帮着搞定了超生事件。

怎么搞定?

交钱呗,还能怎么办?

你超生了,就得交罚款!

为什么吟诗小达人两个儿子不用交罚款?

人家儿子是美利坚合众国籍贯,你凭什么罚款?

签约仪式上,阿谋有点兴奋:“与光线合作,标志着我从此结束了过去长期无序和不规范的合作模式,开始了与专业团队科学化规范化的合作。我希望这种新模式能带给我更大的创作空间、更丰富的创作灵感和更强大的创作支持,让我能够排除不良干扰,全力以赴地工作。”

记者问阿谋作品,阿谋回答:“那天跟沈导演聊了一下,然后去了他们公司,跟一帮编剧开了几天的会,定下了两个项目…都挺不错的!”

“沈导演?沈长林?”

“对…我也是听了他的建议,一个导演还是应该心无旁骛的创作,商业上的事情,不应该是导演考虑,应该有专业的人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