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九章 谁说这不是违法的?(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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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个明媚的下午,天气已经有点热了,又快要到夏天了。
照旧,周毅方大状周欣然三人坐在了咖啡馆内,聊着一些很刑的事。
然后就聊到了周毅之前遇到的这种事。
他就想知道一点,面对着这种招聘时候的歧视,难道劳动者就没有一点办法吗?
舆论是很牛逼,但不可能每一件事都能有热度。
而众所周知,没有热度的舆论,那和厕纸没什么区别。
方大状一边听着一边开始喝咖啡,当听到周毅说“民法典、要约”之类的话时忍不住笑出了声。
“不是啊方大状,你笑我干什么?”
方大状没说话,旁边的周欣然也笑了。
只是眼见某个靓仔的眼神不太对,周欣然赶忙解释道:“周毅,不是我笑你,而是你这个理解有问题,既然知道这件事走要约邀请行不通,那干嘛还非得走这条路呢?”
高明的律师从来都不会走一条被堵死的路。
正如方大状曾经说过,刑法四百六十九个罪名,总有一个比较适合。
民事行为当然也一样了。
周某人当然不好说他这是在网上看到的,只能在那里不说话。
方大状终于开口道:“你啊,咱们才刚刚打了一个侵权官司,你现在就忘了,我问你,这种就业歧视,你说那公司有没有侵权呢?”
“民法典的合同编走不成,咱们可以继续走侵权编啊!”
侵权吗?周毅感觉自己好像又忽略了侵权的问题。
只是,不招汉东人,这侵犯了什么样的权利呢?
他不知道,因为民事权利太多了,而且应用起来总是有点出乎预料。
就像他以前根本不知道还能以知情权来起诉侵权的。
“周毅,你也是一个公司老板了,那你知不知道,有一个民事权利叫平等就业权!”
民事权利里面,这个权利好像不太常见,但是不常见并不意味着不存在。
我们的劳动者具有平等就业的权利!
但是需要强调一点,平等权并不代表着同等,也就是说,如果岗位有特殊的要求,那必须是在这些特殊要求中来体现平等。
“公司自然是有自由招聘的义务,但这绝不意味着说他们想怎么招聘怎么招聘,想怎么拒绝怎么拒绝!”方大状沉声说道。
那这对于开公司的人来说是不是很不公平呢?
自然是这样,因为这个世界上就没有绝对的的自由,你开公司说想怎么拒绝就怎么拒绝,那肯定不行!
你还在这里提这些……
开玩笑的吧,到了现在不会有人还不懂法的本质吧,不会吧不会吧?
“所以,谁说这样不是违法的呢?”
周毅听到这里有点奇怪了,开口道:“那方大状,按你的话说,那是不是只要因为某个原因被拒绝了,就可以说侵犯平等就业权了呢?”
最简单的,现在的三十五岁门槛,很多公司招聘,直接声明就要三十五岁以下的,那如果这么理解,当有人超过三十五岁去的时候被拒绝,都可以算是侵权。
但这样又感觉哪里不对,毕竟现在的公务员考试,都要求得三十五岁以下,你总不能说这样也是就业歧视吧……
“那肯定不是啊,我们说的平等就业权不是这么简单理解……”方大状笑着摇摇头道:“这个拒绝的因素,最起码都得和工作内在要求有关的!”
方大状开始了他的讲解。
“工作内在要求”,这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什么是工作内在要求呢,比如学历,比如证书,比如工作经验,比如职业资格等等,这叫工作内在要求!
因为这些都是和工作息息相关的。
而籍贯地域,性别,民族和宗教这些,这就是和工作内在要求无关的,所以你可以因为这个人工作经验不丰富而拒绝,但你不能因为这个人是汉东人拒绝,就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