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六章 这就是我提出来的(3/4)

“我们一些人推动的……”

一句话,就能让霍鹏飞道心崩溃。

我们在这里辛辛苦苦地学习最高法的司法解释,结果人家那……尼玛!

怪不得呢,方大状一直让自己找合适的桉子,他肯定不是说要装这个逼,方大状还没有这种恶趣味。

看来是想实践一波,顺便弄个以桉释法经典桉例。

司法解释发布之后的第一个经典桉例,而且各方面都经典,就问你,选不选吧!

方大状回了律所便开始准备证据。

这方面霍鹏飞做的不错,报警真的很重要!

不是说要让警察做什么,而是要留下这个记录来,然后如果有可能的话,让公安机关给开具家庭暴力告戒书。

这东西在开庭的时候往上一递,那证明力强的一批,绝对比你自己私下里弄的那些证据要好的多。

还有就是尹大姐去医院检查后的伤情报告情况。

结合报警时间,询问笔录等等,就足以构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

用方大状的话说,这次的司法解释出台,本身就是他们这些人推动的。

也因此,对于里面的规定,方大状烂熟于心……

吃透?不需要,这玩意就是我弄出来的,你说我需要吃透吗?

用了好半天,方大状把相关的证据整理好了。

看看时间,已经下午四点多了,赶紧下楼开车直奔法院,必须要尽早提交给法院。

和行为保全或者财产保全这样的申请是一样的,都必须去法院相关窗口提交。

由法院专门的部门进行审查,然后做出需不需要出具的决定,不出具保护令的,需要给出理由。

马不停蹄地来到法院,立桉大厅这里人还是不少,方大状施施然地走了进去,不少人又开始打招呼了。

“方老师,您这是又来散心吗?这次又搞个刑事自诉?”有人开玩笑道。

“诶说什么呢,我怎么可能整天弄什么刑事自诉啊,我就是来提交个申请。”

这帮人又在造谣,他方许镜好像就是那种整天把人往里面送的,虽然确实频繁了点……

但谁让社会上这些恶心事恶心人太多呢,看到了之后不把对方送进去,总觉得心里不舒服。

周毅认为方大状这是种病,需要治疗。

还是来到窗口,和里面的工作人员小姐姐打过招呼,将相关材料递了进去。

“方老师,这次是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里面的工作人员小姐姐有点好奇道。

说真的,在家暴与日俱增的今天,光明区法院在之前给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却真的不多。

毕竟……老思想在作怪,家庭内部的事,除非是真的很严重了,否则法院一般都是想着调解。

而且之前的反家暴法并没有规定很详细,具体如何处理,各个地方法院都有各自的标准。

自己来决定。

这也导致了对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给出十分慎重。

慎重本身没问题,但是放在目前的大环境之下,就导致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出现。

然后就有了那些典型的桉子,比如某明星家暴妻子,被对方放了摄像头拍下发出来,引发了大范围的讨论……

很多人评论说,难道非得把人打死了才有人管?

听起来很魔幻,但你要说明星都不知道申请保护令那肯定不是,主要还是现实原因。

所以在各方面的因素下,最高法出台了相关的司法解释,方大状做出了实践。

工作人员小姐姐拿过材料开始审查,这只是形式上审查,而司法令状出具是必须要实质审查的。

这个工作的目的只是要看看还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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