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四章 稿费(3/4)

“这就说明他对我们的出版思路是相当认可的,既然他都认可,那我们的胆子就不妨再大一点……”说完从文件袋里拿出一份新合同:“出版社决定了,再追加一万份!”

对于蜀都人民出版社来说,这也是与作者的一种新型合作方式——根据销量兑付“版权费”。

这和周至给蜀大的《夹川方言田野调查不同》,更和后期的《夹川方言训诂》差异更大。

《夹川方言田野调查》和《夹川方言训诂》,蜀大中文系一开始是准备支付给周至的是一次性的“稿酬”四千元,彻底买断的。

但是周至只交付了《夹川方言田野调查》后,就赶上了一次好时机——国家版权局刚好提高了稿酬标准。

新的标准规定,对确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学著作,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文艺理论专著,必须从优付稿酬者,著作稿由每千字六到二十元,提高到十到三十元;

以上还只是基本稿酬,此外还有印数稿酬。

印数稿酬由原来的印1—2000册,每万册按基本稿酬的5%付酬,提高到每万册按基本稿酬的8%付酬。

对确实有重要学术理论价值而印数较少的专著,印1—10000册,由原来按基本稿酬的20%付酬,提高到按基本稿酬的30%付酬。

周至的《方言训诂》字数也不少,足有三十万字,按照平均标准千字二十元计算,三十万字就是六千元的稿费。

初印是五千册,按照万册百分之八的标准就是五千册百分之四,这里又是二百四十元。

这就是周至的《夹川方言训诂》能够拿到手的稿费,六千二百四十元,以后每加印五千册,能够多收入二百四十元。

多吗?看上去并不多。

但是相比之前《夹川方言田野调查》一千五百元的买断费,这已经翻了四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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