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六章 贷款(3/5)

然而龙元和小额银票投入不到一年,就出现了“影子银行”,朱翊钧为之咋舌的同时,也对大明百姓对商品经济的理解暗暗喝彩。

谁说我先民不懂市场经济的?事实证明,中国人天生具有商业头脑,只要政策允许,他们将在市场上披荆斩棘,走出一条康庄大道——后世的中国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喝彩归喝彩,如何处置这新生事物,却成了摆在朝廷面前的难题。

朝廷在发行银票的时候,是伴随着严刑峻法的——民间私自铸币和印钱超过百两,即判斩首之刑。为了防止民间法盲或者无知少年因为好奇仿制而莫名其妙掉了脑袋,这项法律还是有些温度的——百两以下的判流放加苦役。

因为纸币发行是国家最重要的金融行为之一,此际的小额银票科技含量非常高——其纸张配方严格保密,再加上多色套印、水印、密纹等多种防伪技术,民间绝难仿制。

但是,伪造货币这条罪名是无法安在发放贷款者的钱庄头上的。它们没有发行银票,也没有铸造龙元,只是利用了朝廷小额银票与银子等额兑换的政策漏洞,新发行了票据而已。

公道的说,这些“钱庄”如果不用“龙元”做本金来赚朝廷的火耗钱的话,他们用纯银作为本金来发行票据、放贷完全正大光明。朝廷发行的小额银票只不过启发了这些民间银行家,将故宋即存在的“银票”进一步发展,将之与贷款业务结合在一起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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