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四章(3/4)

“那怎么办,他们不会想赖账吧?而且蓝红蓝红病重,我们现在催款也不合适啊!”

何塞一边把手机还给韩韬,一边感叹事情棘手,觉得这时候催款有点不近人情。

韩韬则是摇了摇头道:“以我的名义给蓝红公司法务部发一份律师函吧,我跟他们没什么交情,而且她老公病重并不影响公司运营。”

何塞还没有说话,一旁给韩韬拿包的何幸运没经历过这个,所以担忧道:“师父,蓝红女士是罗老师的朋友,又是几百亿大公司的董事长夫人,咱们真的要告他们啊,会不会不太合适?”

“没什么不合适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韩韬摇了摇头,耐心的解释道:“最主要的是孙浩瀚病重,如果不趁着这时候解决,一旦有什么变故的话,浩瀚超越集团必然陷入风波,我们就更不好催了。”

“我同意,也明白了韩律的意思,这个事情我们不针对蓝红个人,她委托的时候代表的是浩瀚超越,所以我们直接跟他们的法务沟通,这样性质是不一样的。

何况我们并没有起诉,只是给他们公司的法务发去律师函,而这么大一笔钱,批准必然会经过孙超越的手,他也就没理由也没借口耍赖了。”

何塞今天心情不错,也耐心的解释了一下,除了给和韩韬的助理何幸运科普,也是给自己的助理小郑增加经验。

商业桉件里的门到儿很多,新人很难把握得住,所以跟着一位好的老师很重要,当然了这种事除了别人教,还需要自己悟。

律师函的目的是坐实和震慑,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发出律师函,有着催促、提醒、告知、警告等效应,也是提出明确要求所制作、发送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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