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议罪银(2/2)

其中有位名叫明康德的富家子弟,很早也看上了董小宛,屡次请人上门提亲,但都被董如贤找借口拒绝。因为他和女儿一样,都比较看好栗毓美。

明康德也知道董小宛喜欢的人是栗毓美,因此由爱生恨,妒火中烧之下也决定找机会实施手段报复。

嘉庆元年左右,栗毓美在大同府试中考取第一名,董如贤一家尤其是董小宛都替他高兴,同学们更是起哄,让栗毓美请大家喝酒。

当晚大家尽兴而归,其中董小宛的表弟田兰得最为厉害,摇摇晃晃回到房中直接躺在栗毓美床上,很快鼾声大作,而栗毓美那晚却只好则躺在床上睡了一晚。

酒席上,同窗好友麻席珍、还有今年武举的田兰殷勤劝酒,栗毓美盛情难却,多喝了几杯,结果酩酊大醉。

散席后,栗毓美在长随的搀扶下,回到了投宿的善缘庵。一回到房间,栗毓美衣服也没脱,倒头就睡。

天刚蒙蒙亮,善缘庵突然一片喧哗。有人大叫:“来人啊!出人命了!”

喊叫声很快就吵醒了庵里的僧人和周边的百姓。大家聚拢过来一看,栗毓美的三个同窗好友张超、麻席珍在房间里号啕大哭。

再一看,田兰吊在房梁上,已经气绝身亡了!三个人被眼前的一幕给吓傻了,痛哭流涕,手足无措,不知道如何是好。

围观的百姓议论纷纷,有几个胆子大的簇拥着栗毓美、张超去浑源县衙报案。

田兰不仅仅在当地担任要职,他也是功名在身的秀才,也即是当地大富人家的身份。

田兰死在辖区可不是小事,闹不好要丢乌纱帽和脑袋。浑源县知县不敢怠慢,他马上带上幕僚、长随和仵作,赶往善缘庵查勘。

死者田兰,东方城乡郭家村人,三十七岁在县衙担任典史,栗毓美心里一紧,这田兰乃是朝廷的官吏,目前在县衙当差,胸口又牛头,腰间挂腰牌的人,属于清朝体制内人员。

出了人命关系无疑最近喝酒的更大。田兰父亲脸色铁青,咬牙切齿,满脸痛苦状。

田应璜认出死者身份后,回头狠狠瞪了一眼站在旁边吓得瑟瑟发抖的董小宛说:“田兰和你青梅竹马,昨日又与你们饮酒作乐你们俩脱不了关系。”

栗毓美不解地道:“伯父,董小宛手无缚鸡之力,她一个妇道人家怎么会和这种事有关呢?”

田应璜斩钉截铁地道:“这个事和她脱不了干系。”田应璜身为当地豪强,整日弄刀弄枪,属于四肢发达,自然不能善罢甘休。

日子又平静地过了几天,突然有一天栗毓美在整理田兰留下来的书籍的时候,从一本书中飘落下来半张草稿。李泰清捡起来一看,大吃一惊!

原来这半张纸上写着:“大同知府明保冒赈,以利啖田兰,田兰不敢受,恐负天子。”栗毓美脑袋嗡的一下就炸开了,他敏感地意识到,田兰的死大有蹊跷!

栗毓美把这个消息告诉家人后,田兰的遗孀林氏也回忆到了一个可疑的细节。

一天,她整理丈夫留下来的衣物时,在一件长衫的衣襟上发现了一处深色的污渍,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她把长衫拿去清洗,那块污渍洗掉了,但是洗衣服的水变成了赤红色,凑上去闻闻,有一股血腥味。田家人开始怀疑田兰的死另有隐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