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十四章(2/3)
臭江槐。
竟然敢甩脸色给她看?
隔着几条街道,完全不同的街景。没有商场与霓虹灯,这里更像是城市里一片被遗忘的角落,颓唐又灰败的藏在角落里。
江槐安静地穿过马路。
万丽萍正在门口拿着扫帚打扫,少年从她眼前走过,她视线随之而过,瞪大了眼。
邱慧从物业出来,她拽住邱慧,“你看。”
“那不是那个谁……以前于嫣住的屋子吗。”万丽萍看向少年背影,“都好多年没人去过了吧。”
“前几天听老李说,看到那最近晚上都亮着灯。”万丽萍说,“别真是有人回来住了。”
邱慧也还记得于嫣这个名字。
当年,忽然搬入小区的一个女人,一个独身,且年轻漂亮的未婚女人,身边还带着一个小男孩。
以上这些要素任意组合,都能产生出足够淹死人的流言蜚语。
“当年那小孩可怜的哦。”万丽萍悄悄说。
没见爸爸,于嫣不承认那是自己孩子,说是朋友孩子。不过那孩子眉眼和于嫣明显很像,大家都默认就是她的孩子,顺便更加坐实了某种猜测。
小时候,万丽萍经常看到那孩子,傍晚时候,一个人蹲在墙角边,自己一个人写写画画,偶尔抬头看着远处车流。
小孩眼睛清清亮亮的,很漂亮,只是不理人。
有时候是晚上,于嫣把他赶出了家门。
他就安静地待在门口,不说话也不闹。
小区里家人都拘着自己孩子,不叫他们接近他,说是怕被传染——至于传染什么呢,也没人说得清,只觉得女人和小孩,都一定是有某种“脏病”的。
以前万丽萍曾经以为这小孩是哑巴,她觉得孩子可怜,起过恻隐之心,最后到底还是没化为实质行动。直到后来某一天,女人死了,小孩消失了。
“她儿子长大,也该这么大了吧。”万丽萍说。
邱慧说,“不晓得哩。”
她看那少年长得干干净净,高挑匀称英俊,下意识不觉得会是当年那个小孩。
晚上,夜色愈浓。
明霜心情越来越差,她第10086次打开手机,竟然还没收到江槐的道歉短信。
她大小姐当惯了,以前从来没人违拗她的意思。
纵然江槐没甩脸色给她看,她还是觉得烦躁——甚至里面还夹着几分隐隐的委屈,她和季年又没什么,莫说没什么,便是有什么,他江槐也没资格对她发火。
明霜越想越生气,板着脸,她穿好鞋,一摔门,出去拨通了林崇之电话。
头疼越来越剧烈。
他拿冷水直接冲上太阳穴,一闭上眼,连日的噩梦让头疼越发严重,还是针扎般的刺痛。
从孩提时代开始,每次这种时候,他都会反复用冷水冲洗自己,无论夏天还是冬天,甚至会用更极端的方法,让伤口的疼痛来缓解剧烈的头疼。
闭了闭眼,他想起很多事情,这段时间一直在想的事情。
关于这些日子,关于她转学的原因,关于她来到自己身边的原因,关于她身边环绕的各式各样的男人。
她不过一时兴起,玩腻他了,便会离开,和对待之前任何一个人一般。
他没有资格生气,也没有资格嫉妒,他已经试图完全摒弃掉这些情绪。
独占连想都不能想,他甚至连像那样触碰她的资格都没有。
一切都平复了下去,月光下,凋谢的百合花安静插在花瓶里,已经只剩下了一根暗青色的杆茎。
门口忽然响起一阵剧烈的敲门声。
很大很吵,在这夜深人静的夜晚分外刺耳,如果再持续下去,一整幢楼的人估计都会苏醒。
少年陡然睁开了眼。
“砰,砰。”砸门声还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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