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五十七章 三冗第一战(十)(2/2)

正当这时,一个刀笔吏入得屋来,将一张告示递给韦应方。

韦应方见罢,不禁大吃一惊,“他们是要来真的呀!”

“什么来真的?”唐仲文如同惊弓之鸟一般。

韦应方道:“皇庭刚刚颁布告示,完善了放贷条例。”

“这么快?”

大家激动地纷纷起身,围聚过来。

要知道在坐的不少都是河中府大地主,他们现在之所以坐在这里,就是听说皇庭要完善放贷条例。

大致上来说,皇庭并未改变《宋刑统》的条例。

只是将之前的一些冲突条例、敕令统一化。

如在《宋刑统》的杂令中,规定的是“诸公私以财物出举者,任依私契,官不为理。每月取利不得过六分,积日虽多,不得过一倍。”

也就是每年百分之七十二的利息,再久,也不能超过一倍。

但是后来真宗、仁宗都有发敕令,四分、五分的都有。

这回皇庭定在五分利。

又引用真宗时期颁布的敕令,“民负息钱,无得逼取其庄土、牛畜以偿。”

不能以利息钱,去夺取农夫的田地和牛畜。

还有就是,完善《宋刑统》追债的条例,确定一点,严禁债权人私自强牵债务人财物和以身代当。

在这一点上,是官为理。

面对不偿还着,必须得告官解决,皇庭有责任为债权人索要合法利息。

另外,担保法不变,但不准强迫他人担保,亦或者强迫他人借贷。

这些都是不打紧的。

他们都知道这些条例。

最最最关键的是其中一个条例和一个放贷原则。

条例就是,利息必须按照借出物以当时的市场价格,计算利息,不管还什么,都得按照这个价来计算。

至于后一个原则,就是官私一致原则。

之前你欠官府和欠私人,惩罚条例是不一样的。

欠官府的,可能就是直接没收,但你欠私人的,官府惩罚手段就是苔刑,不还打你一顿,再不还再大,你要是还是不还,那.那你们就自己解决。

但是欠官府的,可能直接没收,甚至有可能坐牢。

现在就是一模一样。

这可是将那些大士绅给气疯了。

不能妥协啊!

咱们必须得干啊!

地主发展的唯一途径,就是土地兼并,最常用的方式,还就是放贷。

虽然这些条例以前都有,但是目前来看,这皇庭是真会抓人的,不太可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你这不是杜绝我们发展的道路吗?

“果然如此。”

郭孝法突然抚须言道。

韦应方问道:“郭提刑何出此言?”

郭孝法道:“你们可有听说过,那王介甫将要颁布的青苗法?”

一些人点点头。

但也有一些人不明所以。

曹奕立刻跟他们解释了一遍。

郭孝法又道:“据传朝中不少大臣支持公检法,就是希望公检法能够对抗青苗法,如今看来,果真如此啊!”

“不是吧。”

何春林疑惑道:“我看着怎么像似,公检法在为青苗法打基础。”

郭孝法道:“那都无足轻重,公私一致才是最关键的。也就是说,官府也不得逼迫他们人担保、借贷,亦不能随意没收百姓家财。而王介甫变法的目的,是要为国敛财,在如此条例下,青苗法还能赚到钱吗?”

曹奕闻言,灵机一动:“既然如此,咱们何不添一把火。”

韦应方问道:“怎么添?”

曹奕道:“咱们以更低的利息放贷,反正公私一致,咱们只要不违法就行,到时候,咱们可将矛盾引向皇庭,让王介甫去找皇庭问责。”

一个士绅哼道:“你说得倒是轻巧,放贷就没有风险吗?你们以为讨债很容易吗?这么低的利息,谁愿意放。”

青苗法的月息两分,一年百分之二十四的利息,他们现在放贷,最低都是一倍。

差距太大了。

曹奕却道:“咱们不敢放的,官府也不敢放,咱们的低息只为那些有能力偿还的人放。只要官府找咱们的麻烦,那咱们就去皇庭申诉,若是王介甫变法失败,他定不会饶了张三的。”

韦应方听得频频点头,道:“我看此法可行。咱们不能拿违法的事去跟皇庭斗,但这事绝对合法,那咱们就不需要害怕。让他们两方去斗,等到他们两败俱伤,到时又全都是咱们说了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