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她真的太懂了(求全订)(4/4)

李石:“就拿你之前的书《万古仙剑独一柄》来说,你写的是主角获得紫霄剑后,通过紫霄剑成长的故事,这个故事的剧情线其实不错,整体符合网文里主角借用金手指升级的思路,但写的太传统了。”

“如果创作出发点稍微变一变,从‘怎么写才会让读者看的更爽’的思路去创作,这样一来,就算是同样的剧情,写出来也会更受读者喜欢的。”

“另外就是书名和简介,感觉吸引力不够,最好还是根据时下流行的风格来取名字,而且简介不能写的太文艺了,要通俗易懂,把吸引读者的亮点和金手指写出来。”

“比如说,如果书名叫《我有一柄紫霄剑》,说不定就会更受读者喜欢。”

……

白茫茫:“嗯嗯,我记下了,我会好好琢磨的,还有吗?”

李石忽然想起自己的“初衷”,眨了眨眼,道:“最后一点是最重要的(呲牙),就是不管怎么变,你的写有个优点必须保持住,比如第七章,你描写男主和女主们互动时的剧情,就写的好极了,从场景描写,到氛围烘托,尤其互动时,角色肢体冲突,带来的那种身心感受与变化……那种活灵活现精准描述,让人如置其中的细腻笔触,必须发扬下去。”

嗯?

白茫茫乍一看,没太明白李石在说什么。

我写的男主和女主什么时候有过肢体冲突了?

她忽然想到了什么,连忙打开刚刚重新安装的app,找到自己写的《万古仙剑独一柄》,快速翻页,很快翻到目标章节《第七章诛蛇妖,桑文中毒》。

越看内容,脸上越是羞红。

而且她还看到某几个段落后面有小气泡。

点开一个,发现是读者发的评论。

顽石超大:“作者大大写的太好了,看得我热血沸腾啊!”

白茫茫晶莹的脚趾下意识收缩。

这个“顽石超大”和“顽石很大”仅一字之差,再看评论时间,就是刚刚发的。

也对,自己两年前写的时候,就没读者评论。

白茫茫截图,发给李石:“这是你评论的吧?(白眼)”

李石不否认:“对啊,是我。(笑脸)”

白茫茫:“你喜欢看这种情节?”

李石:“是你写的太好了,读起来代入感很强,嗯,通俗的讲,就是读起来会让读者很有感觉呢。(哈哈)”

这就是网聊的好处,什么大胆的话都可以直接说,反正看不到对方的脸,不尴尬。

他不知道,白茫茫看到他这条回复时,脸上变得绯红绯红。

她觉得自己好多年没这么羞涩过了。

过了一会,发来了一连串(敲头)的表情包。

白茫茫:“(哼哼)没想到你居然是这样的顽石,太不正经哦。”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