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渊欢之 第一百七十一章新途(2/3)

    阿弟点头, “我们会的!”

    阿弟虽然这么说,但其实他们出了长留村之后并没有往阳江府的方向去, 而是继续前往丹阳郡。

    加赋这个问题影响不到宋欢一行。

    至于粮价上涨,他们当下还能承受,毕竟不是受灾, 粮价上涨不会太过疯狂,当然这种情况也不是不可能出现,但是这取决于战争,就目前来说,南方受到的直接影响会比北方小。

    再说,丹阳郡有盐场,不知道那里会不会受到的影响少些。

    而且,他们都已经到了会稽郡,不日就能到达丹阳郡。若是就此返回阳江府,那对傅渊之和阿弟都是一个很大的遗憾。

    阿弟已经决定和傅渊之一起进京赶考,那么他就得在明年一月之前回到阳江府进行乡试,今年十月,他们就得回阳江府了。

    如今还有五个月左右的时间,与其现在回阳江府,还不如到丹阳郡看上一看,体察一下这次战事间接给各地百姓带来的影响。

    与其听别人说,不如自己亲身去体会来得深刻且真实。

    盐税属于工商税收。

    太祖称帝时,立盐法,实行征税制, 令商人贩卖,税率为二十分之一,所得盐税以充军饷。

    待天佑朝建立后,实行专卖之制。

    天佑朝盐的产制,制盐民户称灶户,按户计丁,称盐丁。

    按丁规定产盐定额,也称为正盐。

    正盐之外所余之盐,称余盐。

    天佑朝初年,为鼓励盐的生产,朝廷注意优恤灶户,给灶户划拨草场,以供樵采。

    可耕之地,许灶户开垦,并免灶户杂役。

    之后,盐场设立总催官,负责办盐课,督促生产。

    总催官多刻剥灶户,致使盐丁贫乏,天佑十年,灶户不堪总催官的剥削,纷纷逃亡,流移转徙,盐产量大减。

    盐法渐坏,盐利日减。

    天佑朝的盐专卖主要实行民制→官收→就场专卖办法。

    开中法就是其中一种专卖制度。

    开中法——盐引代币。

    它就是招募盐商们送运粮食到边关,再从各个封疆大吏的手中换取他们手中的盐引。

    实行这个法的目的在于充实边疆的粮食储备。

    天佑五年,八月。

    幽州以代郡所储之粮,自青州平寿县运至幽州太和岭,路远而费用巨繁,建议令商人于代郡仓输米一石,太原仓输米一石三,事后给淮盐一小引。

    盐引,就是盐商向朝廷缴纳货币或实物,由官府发给引票,然后凭引就场支盐贩鬻。

    大引四百斤,小引二百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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