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0:双方都觉得自己赚麻了!(3/4)
五千万的5%是250万。
水明月的小说改编权最贵一本就卖了200万,按理说哪怕只有五千万的5%,闻樱也该满足了。
如果闻樱不知道几年后影视改编权会涨价到什么地步,对于250万的改编权分成她应该很满足了——但她知道会涨啊!
闻樱现在又不缺钱,根本不着急出售《少年偶像》的影视改编权,是袁凤荟提出要买,闻樱只能按自己的想法开价了。
袁凤荟仔细想了想,“电视剧可以给你按账面收益的5%分成,青春校园剧的播放权我估计只能卖几千万吧。电影不能按票房给你5%的分成,你也知道票房收入的大头其实都给了院线,最后分到天骄手里剩多少,就按这部分收入给你5%的分成!”
“也行吧……但我要算上网络播放权的收益。”
青春校园剧在电视台不一定能卖多少钱,在网络平台火啊!
闻樱把这块儿拿捏死死的不让步,袁凤荟只觉好笑:“我以为你还要别的衍生收益,比如影碟、歌曲等等。”
闻樱十分大方:“不要了,其他的衍生收益我都让利给公司了,不参与分成。”
嘿嘿,让利给公司,闻樱还是能分钱的。
既是原著作者又是影视公司股东就是这么爽。当初要是不把一千万拿来入股天骄,而是急吼吼买下魔都海景房,哪能像现在这样一本书翻来覆去赚几遍钱嘛!
闻樱忽然大方了,袁凤荟若有所思。
天骄一开始和湘省卫视签《公主的新衣》时就保留了网络播放权。
闻樱好像一直很在意这点。
现在个人电脑逐渐普及,不仅是台式电脑,很多白领和大学生都用上了笔记本电脑。电脑普及了,上网的网民自然变多了,确实有不少人选择在电脑上看剧。
但网络播放权有那么值钱吗?
靠广告?
还是付费。
付费的话,一部剧花几块钱,不知道有没有人愿意购买。
在电脑上看剧受网速和设备的限制,画质还是太差了,没有电视机荧幕清晰。电影的观影体验就更差了,网上充斥着各种盗版电影,也就看个故事情节,哪能展现电影美学?更别提有电脑特效的电影了,不到电影院观影,根本看不出效果!
袁凤荟对娱乐圈很了解,能和各种圈内势力博弈,但袁凤荟无法预知未来。
也就短短几年功夫,袁凤荟觉得不能跨越的障碍都被跨越了。
网速快了,设备更新了,网上平台搞正版收费了!
闻樱偷笑,袁凤荟心想:小狐狸可能知道点什么消息捂死了不肯说。哼,不说就不说,以后得把公司制作剧集的网络播放权盯得更紧些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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